航空托运人如何办理进出口货物托运手续

发布时间:2023-01-08 点击:221
1、 进口程序:
1)进出口公司应将合同或订单的副本送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局方应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到民航机场或营业部领取运单
3)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采购订单,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应与运单上的实际货物核对,注明合同号,注明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或举报人等。,然后准备进口货物报关单
4)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所提货时,发现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应当向民航取得业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民航协商索赔,或者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果包装完好,内部货物出现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应直接向商检局申请商检,并联系订货公司对外索赔
2、 出口程序:
1)进出口公司应当将出口合同或者航空出口货物授权委托书的副本送交有关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办理交货、报关和托运
2)货物备妥后,进出口公司应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交有关出口单证。运输公司安排仓库至民航营业厅或机场的当地运输
3)进出口公司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签发的运单或者民航签发的航空货运单办理结汇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由民航直接赔偿进出口公司;属于航空货运代理责任的,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负责联系赔偿
3、 航空货运单
是托运人双方当事人订立的运输合同,也是货物的收货凭证。但是,awb不具有所有权证书的性质,不能转让或提货。收货人凭航空公司发出的通知提货。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三种颜色:蓝色给发货人,绿色给承运人,粉红色随货,至少六份应交给目的地的收货人。如有必要,可添加其他副本。应将其发送给代理人、目的港、第二和第三承运人,并作为交货收据。除了黄色的以外,所有的副本都是白色的